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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中医医院专业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廊坊市中医医院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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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发展研究生教育事业,切实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和完善研究生的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各项工作高效率、高质量运行,完成研究生高层次、高素质的培养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国家卫健委相关要求,经2022年9月19日院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行政管理
1.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设在科教科)是具体的职能管理部门,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统筹负责医院合作院校研究生培养、管理等工作。
2.认真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方针、政策,准确把握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及培养过程,严格遵守研究生培养的规章制度,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3.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确保研究生导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
4.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5.设置学位点负责人及专职秘书。学位点负责人负责本学位点建设、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临床实践的培养以及开题、中期考核、论文答辩等学位论文质量监管工作。专职秘书协助学位点负责人安排复试、开题、考核、答辩等工作,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
6.统筹管理研究生培养经费。
7.组织研究生专业课考试、专业英语考试。
8.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及学位申请工作。
9.负责组织优秀研究生论文评选推荐工作。
二、研究生培养流程
(一)课程学习:专业课90学时,在临床轮转期间,每周安排不少于半天的集中学习,以专业理论讲授为主,辅之以讲座、教学研讨会、案例分析等方式,学习各相关学科的新进展、新知识。考核可采取笔试、学术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
(二)临床能力训练和考核
1. 入科岗前培训
研究生进入规培基地第一周,进行岗前培训和考核,主要介绍医院院史、医疗规章制度、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文书书写、临床急救基础知识、医院感染控制、手术操作规程、辅助检查注意事项、医生工作站操作规范等内容,并组织相关考核。其余时间进入导师所在科室熟悉相关工作,并在导师指导下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2.临床轮转训练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进行。在临床培训基地规定的科室轮转培训时间不少于33个月,参加培训基地的专业领域相关科室的临床诊疗工作,接受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同时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临床轮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通科能力训练24个月,第二阶段为专科能力训练9个月。研究生进入临床须参加医院组织的必要的学术讲座、专题讲座、疑难病例讨论等。临床轮转期间,在必转科室要进行学习科室内讲座至少一次,病历讨论一次,教学查房两次,由轮转科室秘书统一安排,科教科负责监督。
3.出科考核
研究生临床轮转训练计划由规培基地统筹安排,研究生轮转期间,每个科室应有专人带教。轮转结束后,进行出科考核,考核采用理论考试与临床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结果记入《规培手册》。考核成绩≥70分者计为合格,不合格者适当延长转科时间,并进行补考,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科室轮转。
4.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由规培基地组织实施,等同于规培阶段考核。重点检查研究生轮转期间轮转的科室、经管的病例,学习的病种、掌握的操作等,以及论文工作进展、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考核结果记入《培养手册》。
5.结业考核
参加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取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视为临床能力考核合格。
(三)职业医师资格考试
入学时无执业医师资格的研究生,须在入学后第二年参加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四)跟师学习
根据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特点,跟师学习应根据指导教师的临诊时间与临床轮训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同步进行,每周半天,每年不少于30次。培训期间,可采用临诊抄方等多种形式学习指导教师学术思想、诊疗思路或临证经验。
(五)学位论文与答辩
1.选题要求
在导师指导下,研究生通过查阅收集相关文献资料,拟定课题研究方案。选题应从临床实际出发,紧密结合临床需求,具有科学性与实用性,鼓励与专业最新进展密切相关的自主选题。课题确定后,填写《研究生开题报告书》,开题报告由规培基地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论证,在第三学期初进行,开题报告一经通过,则应按预定计划认真开展课题实验和论文撰写工作。因特殊情况需变动时必须重新开题。开题不通过者在一个月后重新作一次开题报告,仍未合格者,以及未能按期完成开题报告者,学校研究生部将对其作延期毕业处理。
2.学位论文形式
学位论文必须体现中医学特点,反映研究生运用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可以是病例分析报告、临证经验总结、临床疗效评价、临床应用基础研究、专业文献循证研究、针对临床问题的实验研究等。能够展示对临床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
3.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应符合学位规范要求,论文作者必须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和科研诚信原则。学位论文必须由研究生独立完成,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学位论文需注明作者在其中的贡献度和具体研究内容。注重知识产权保护,研究资料和数据具有可溯源性。对涉及国家机密和尚不能公开的研究结果,以及临床研究报告论文中涉及研究对象隐私和权益等问题,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4.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撰写需按《临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撰写要求》。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科室或课题组内进行论文预答辩,根据预答辩情况对学位论文进一步修改完善。经导师同意后向二级学院、学校提出论文答辩申请。论文答辩一般在规培基地进行,答辩委员会组成须经学校审核批

准。答辩委员会经无记名投票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做出准予毕业和建议授予硕士专业学位的决议。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六)学位申请与授予
1.申请条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临床能力培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医学类期刊(非电子期刊)发表专业相关的知网能够检索的见刊论文一篇。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
2.学位授予:硕士研究生达到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要求,论文答辩通过,向二级学院提出申请,经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评议通过后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七)分流机制
1.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通过学位课程考核、医师资格考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学位论文答辩任何一项者,可向学校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期最多不超过3年,逾期仍未通过者按结业处理。
2.对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完成学位课程考核,但未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对其进行毕业考核和论文答辩,通过后准予其毕业。毕业后3年内取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可向学校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毕业后3年内仍未取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授理其学位申请。
三、研究生的管理
1.研究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医院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严格履行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严防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要积极参加医院及科室的业务学习和学术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缺席者,以旷课论处。在学研究生如发生违纪、差错、事故等,应认真检查,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与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 2.研究生应当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每个研究生队的队长和宿舍长负责研究生队的自我管理以及与医院教学管理部门的联络,为在学研究生提供必要服务。
3.研究生应当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4.研究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涉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录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发现学生在院内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精神疾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将依法采取或者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
5.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其临床培养按照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要服从医院规培办的相关规定和管理。在轮转科室进行临床实践过程中,由所在科主任、指导老师和导师共同管理,要严格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轮转,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轮转科室。 6.专业型研究生执业医师注册由医务科统一进行变更,经导师、科室主任和医务科同意方可注册。
7.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在学研究生的临床实践活动应在指导医师的监督、指导下从事临床诊疗活动,在实践中提高临床服务能力。 8.研究生在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中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不得损害患者的合法权益。
9.研究生在指导医师指导下参与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活动,不承担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责任。在学研究生未经指导医师同意,擅自开展临床诊疗活动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10.研究生要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临床科室和指导老师的安排。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如遇急诊、抢救或医疗工作需要时应继续工作,在完成任务后方能离开。
11.研究生外出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三日内(含三日)假期由导师批示,一周以内(含一周)假期需经导师、科教科同意,一周假期以上需导师、科教科同意后报主管院长审批通过后方可。研究生在读期间休婚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执行。研究生请病假,需凭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请病假连续或累计超过6周以上者,必须休学。在读期间怀孕待产的必须休学。
12.研究生应尊重教师和医护人员。搞好团结,虚心向医护人员学习,并为提高医疗护理质量积极努力。
13.在医院学生公寓住宿的研究生,要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自己安排住宿的学生要经家长同意,并报医院相关部门报备。
14.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并注意防范。因违反学校、医院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各种伤害后果自负。
四、研究生的生活保障
1.研究生住宿:为了保障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为研究生提供二人间做学生宿舍。
2.研究生津贴:为了保证研究生学习、生活的基本需要,鼓励他们更好的学习和工作,拟定第一学年给研究生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月,第二学年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学生发放1500元/月,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学生按第一学年标准发放,第三学年发放标准同第二学年。
管理部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研究生出勤情况,研究生津贴按每月出勤情况予以发放。


廊坊市中医医院
2022年9月19日


供稿:科教科
编辑:办公室
医院科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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