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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大、长安大学等高校发布返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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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和工作实际,经研究,定于2020年5月6日起安排学生分期分批有序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学工部、研工部、国际教育学院牵头,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学院、书院协同,负责通知到每一位学生。未接到返校通知的学生暂不返校。请返校同学根据具体要求做好相关安排和准备,并在返校途中做好自我防护。西安交通大学2020年4月28日

长安大学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并报省市有关部门同意,定于2020年5月7日起,从毕业年级学生开始,分期分批安排我校学生错峰返校。具体返校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学工部研工部牵头负责、由各学院(系)安排

通知到每位学生。未接到返校通知的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请返校学生根据通知要求做好返校准备和安排,并注意旅途安全和自我防护。

西安理工大学

陕西省教育厅:各级各类学校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治理教育乱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属中等职业学校,石油普教管理中心,西安中学、西安小学:2020年4月10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就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结合陕西省开学复课实际情况,现就防疫期间学校收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依规收取学费(保教费)。要严格落实有关教育收费政策,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各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要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对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有关要求(陕教明电〔2020〕2、3号),有序组织开学复课,各级各类学校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二、合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校应严格依照非营利原则合理收取住宿费,住宿费收取标准按月平均计算,按学年收取的以10个月为平均基数,按学期收取的以5个月为平均基数,学校应根据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或学期收取的住宿费,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时间,科学计算,合理清退。三、全力做好学生资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高等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对防疫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要求(陕教财办〔2020〕7号),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用好提取的学生资助资金,通过减免学费或给予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保障其正常的学习生活。四、坚决查处教育乱收费。各级各类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各级治理

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要根据教育收费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完善教育收费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各类学校收费管理,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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