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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考研真题 民商法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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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郊区小学校为方便乘坐地铁


, 与相邻研究院约定, 学校人员有权借研究院道路通行, 每年支付一万元 。据此, 学校享有的 是下列哪一项权利?

A.相邻权

B.地役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宅基地使用权

【答案】B

【解析】:其土地的, 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相邻通行权 以“必须”利用邻地为要件 。本题中, 学校是为了学生乘坐地铁方便而利用邻地, 缺乏“必须”利用邻地这一要件 。此外, 相邻权 作为法定权利义务B项, 《民法典》第372条第1款规定, 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 利用他人的不动产, 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学校利 用研究院道路通行, 获得方便, 符合《民法典》 中有关地役权的规定, 学校享有的是地役权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有权利用该土地建 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本题中, 学校只是为了借用道路通行, 并非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等。D项, 《民法典》第362条规定, 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方某、李某、刘某和张某签订借款合同, 约定:“方某向李某借款100万元, 刘某提供房屋抵押, 张某提供保证 。”除李某外其 他人都签了字 。刘某先把房本交给了李某, 承诺过几天再作抵押登记 。李某交付100万元后, 方某到期未还款 。下列哪一选项 是正确的?()

A.借款合同不成立

B.方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C.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

D.刘某无义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答案】C

【解析】:AB两项, 《民法典》第490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 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对方接受时, 该合同成立;方某基于借款合同取得款项不构成不当得 利, 在债务人方某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 张某应承担保证责任。D项, 根据《民法典》第395、402条规定, 以房屋设定抵押权的,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 刘某有义务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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