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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接收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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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育方针
  高级学校和科学研讨机构接收攻读硕士学位研讨生,是为了培育酷爱巨大祖国,撑持我国共产党的领导,撑持社会主义准则,遵纪遵法,道德杰出,为社会主义缔造效能,掌控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体系的专业常识,具有立异精力和从事科学研讨、教育、打点或独立担负专门技能作业才能的高档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契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共同招生考试:

1.撑持我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缔造效能,道德杰出,遵纪遵法;

2.考生的学历有必要契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招认学历的应届本科结业生;

(2)具有国家招认的大学本科结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招认的大专结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结业到选择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抵达与大学本科结业生平等学力,且契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育方针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事务需求的人员;

  国家招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结业生,按本科结业平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托付培育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纪一般不跨越40周岁,报考托付培育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纪不限;

4.身体安康情况契合招生单位规则的体检需求。

(二)契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附和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契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需求;

2.大学本科结业后接连作业4年或4年以上,事务优良,已宣告过研谈论文(技能陈述)或现已变成事务骨干,经本单位附和和两名具有高档专业技能职务的专家举荐,为本单位定向培育或托付培育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作业 2年或2年以上,事务优良,经本单位附和和两名具有高档专业技能职务的专家举荐,为本单位托付培育的在职人员;

  (三)契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讨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接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讨生的41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姑苏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契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令硕士专业学位研讨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令硕士联考”。

1.契合(一)中的各项需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不合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令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世界法、世界经济法、劳作改造法、商法、公证、法令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令、常识产权法、刑事法)

  接收法令硕士专业学位研讨生的 38所学校是:北京大学、我国公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生意大学、我国政法大学、我国公民公安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辽宁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姑苏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选择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令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试办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契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打点硕士专业学位研讨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 mba联考”。

1.契合(一)中第1,3,4,各项的需求;

2.大学本科结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作业经历的人员;大专结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作业经历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作业经历的人员;

  接收工商打点硕士专业学位研讨生的 88所学校是:北京大学、我国公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生意大学、我国农业大学、中心财经大学、首都经济生意大学、我国科学院研讨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我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姑苏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我国科学技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我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选择工商打点硕士专业学位研讨生考生时,只从参加“ 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有些高级学校,经教育部附和,可以举荐本校少量优良应届本科结业生免初试并在 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处置接收手续。举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则拟定。被接收的举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则的报名时刻内到报考点处置报名招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 10月25日仍未实施接收招生单位的举荐免试生不再保存资历。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05年硕士研讨生考生一概采纳网上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日期:2004年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批改报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录我国研讨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地址地省级高校招生单位、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布告需求报名,凡不按布告需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写虚伪信息而构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成果,由考生自己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批改、校正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留心思项: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写同一学科专业研讨方向附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可以填写试办工商打点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写试办法令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写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则任选一种。

(6)平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需求照实填写学习情况和供给真实材料。

4.现役武士报考当地或戎行研讨生招生单位,以及当地考生报考戎行招生单位,应事前细心阅览晓得有关报考规则,恪守保密规则,依照有关规则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前与招生单位联络。

(二)一切考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招认网报信息

1.报考点现场招认时刻:200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招认地址:考生到地址地省级高校招生单位网上布告中指定的报考点处置招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参加全国共同考试和参加“法令硕士联考”的考生到自己地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单位布告指定的报考点招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地址地省级高校招生单位布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招认报名,招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招认截止日期共同。

3.招认程序

(1)考生持自己身份证(应届结业生加学生证)、现役武士(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作业人员查验;考生招认自己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则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则搜集考生自己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历检查

  招生单位检覆按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契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历进行再次检查,对不契合教育部规则者,不予复试。

  对招摇撞骗者(含举荐免试生),不管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则撤消报考资历、选择资历或学籍。

五、考生处置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 2005年1月22日至1月23日。考试时刻以北京时刻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该规则日期举办的研讨生入学考试,国家一概不予招认。

(三)初试类别:

1月22日上午

统考、法令硕士联考及单考类别为政打点论(满分为 100分);

工商打点硕士专业学位( mba)初试联考类别为归纳才能(满分为200分);

1月22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 100分)

1月23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西医归纳或中医归纳或 1门事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1月23日下午

事务课(满分为 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刻均为 3小时,考试方法均为书面考试。

(四)考试大纲及出题

1.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打点论,非外国言语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有些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共同出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拟定;其他类别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出题。

2.单独考试的初试类别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出题。

3.“mba联考”的初试类别(英语、归纳才能)出题作业均由教育部托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出题(政打点论改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出题在复试中进行)。

  联考类另外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打点( mba)专业教育辅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接收工商打点硕士专业学位研讨生的院校。

4.“法令硕士联考”的初试类别共四 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归纳课(含法理、宪法和我王法制史)。其间政治、外语运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事务课的出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联考类另外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接收法令硕士专业学位研讨生的院校。

(五)初

试地址:参加全国统考、“法令硕士联考”的考生到自己地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单位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地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单位指定的考场应试。考生初试成果告诉单由考生第一自愿招生单位担任宣告。

(六)复试

1.复试时刻、地址、类别、方法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发布。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查验在复试进行,成果计入复试成果。

2.对以平等学力资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令硕士联考的考生),招生单位要全部、严肃复试。要对其进行本科骨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查询,其间书面考试类别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刻为3小时。

3.少量民族区域及少量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量民族区域仅指国务院有关部分发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当地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

  考生的少量民族身份以网报填写的为准,复试时更改无效。

(七)教育部根据硕士研讨生培育方针,联系年度全国研讨生招生方案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全体初试成果情况,断定进入复试的根柢需求。对应届结业生和非应届结业生实施共同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报考统考、 mba及法令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应试类别总分需求和单恐柿魁需求;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需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附和的北京大学等 34所高校自行断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原则前进行 120%支配的差额复试

  契合复试根柢需求,但因招生名额捆绑无法选择的参加“ mba联考”及“法令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它校本专业选择,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选择;未参加“mba联考”、“法令硕士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转到工商打点硕士专业、法令硕士专业选择。

  调剂复试的需求以教育部 2005年选择作业告诉规则为准。

七、体魄查看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则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魄查看。具体需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告诉。

8、选择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方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果(含初试和复试)并联系其平常学习成果和思维政治体现、事务本质以及身体安康情况断定选择名单。思维道德查核不合格者,不予选择。

  参加统考、“ mba联考”及“法令硕士联考”考生可被选择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选择为托付培育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选择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育硕士生或托付培育硕士生。

  接收定向培育、托付培育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施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选择为定向培育、托付培育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有必要在考生选择前,别离签定合同。

  被选择的重生经自己请求和招生单位附和,可以保存入学资历,参加作业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结业生作业

  定向或托付培育硕士生回定向或托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结业时采纳结业研讨生与用人单位?蜓≡瘛钡姆椒ǎ凳┳饕等ハ颉Q<暗刂肥。ㄗ灾吻⒅毕绞校┙嵋瞪峙洳糠值H未χ糜泄厥中?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地址单位附和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地址单位因报考研讨生发生的疑问由考生自行处置。若因上述疑问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构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选择的成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选择为硕士生后,培育经费及在学时刻的待遇按托付培育或自筹经费培育合同处置。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简章,联系各地实践情况作必要的弥补规则。
(四)现役武士报考硕士生及戎行体系的高级学校和科学研讨机构接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则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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